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启动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杭州师范大学维修改建项目管理办法》杭师大办〔2024〕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于2025年6月28日启动2025年度维修改建项目计划的申报及初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确需维修改建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将统筹安排2025年度的维修改建工作。
二、申报范围
学校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修缮、装饰装修、升级改造项目等,具体包括: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建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气等维修改建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建工程。
(四)其他电梯、中央空调、燃气等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维修改建项目计划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建需求,除突发情况及不可预见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建项目。
1、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用房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其中实验室维修与改建项目请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统一上报,并对全校实验室维修与改建项目进行审核。
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全校公共场所(教室、会议室、剧场等)、绿化、给排水、配电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其他电梯、中央空调、燃气等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申报工作。
3、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负责对校内道路、围墙、具有产权住宅(教师公寓)等需要维修项目进行申报。
4、保卫处负责有关消防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2025年度维修改建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建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开展事前论证),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预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建项目计划由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汇总,进行专题会议论证,报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列入2025年度学校维修改建项目。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在2024年9月25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度维修改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维修计划造价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亚军,联系电话:28868021,邮箱:power@hznu.edu.cn
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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