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教职工:
为解决部分教职工的实际需求,根据学校教师公寓管理办法,现对空置的校外教师公寓实行有条件周转租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
新增房源详见附件1。
二、申请对象
有实际困难且尚未居住在教师公寓的校内在岗教职工。
三、周转房申请流程
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公寓(周转房)租住申请表》(附件2),经申请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及校工会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至师生活动中心512室,根据教职工自身意愿选择房源后至校外存量房现场查看房间并签订合同。合同签署完毕后缴纳相关租金和押金。
四、价格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按市场价评定。
五、其他事项
1.优先满足在岗在编教职工申请。
2.租金、押金及水电费等标准按当年市场价标准执行,按规定一年一租,协议一年一签,若不足一年,按照实际入住情况收取。
3.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前来签署协议的,取消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公管与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奕萍,陈泽;
联系电话:28865210,28866617。
公管与建设处
2024年10月2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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