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     作者 : 公管与建设处     时间 : 2023-12-07

各学院(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监测预警预防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冬春季是新冠、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等传染病以及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将有可能呈现多种传染病交替或共同流行的趋势。近期,全省流感疫情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全省发热门诊日均就诊量不断攀升,学校报告流感聚集性疫情数量明显增加。各学院、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从保障师生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健康教育、物资储备和舆情监测工作。各学院、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后勤部门要重点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消杀作业,优化高校健康驿站服务保障工作。卫生所要做好学校药品、消毒用品等常用物资的足量动态储备。校院两级要以学生健康为重,对学生患病期间的作业可不作硬性要求,同时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校园舆情,持续做好暖心关爱工作

三、重点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健康监测、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进一步增强疫情监测的及时性和精准度;要每日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病因及缺勤天数,做好登记及跟踪关怀服务等;要指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医、规范治疗、科学用药;要妥善安排好染病师生的教学工作,不带病上课上学,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各学院应当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学生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填写学校秋冬季传染病监测情况表(见附件),并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在“HZNU疫情防控数据采集群”在线填报上一周数据(2023年12月8日开始)。


2023年各学院秋冬季传染病监测情况表

校防控办

2023年12月7日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杭师大公共服务平台
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 Copyright © 20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