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加强公用房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配置及使用情况,扎实细致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公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顺利实施,现决定开展公用房清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各学院(部)、部门所管理使用的学校公用房
二、清查内容
结合“杭州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进一步核实公用房屋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清查结果将作为公用房定量核算、配置调整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本单位正在使用或管理房屋的情况,确保本单位报送信息全面、准确。
四、工作进度安排
形式:自查上报
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公用房进行自查,同时要对“杭州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并将房产信息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18日前报送学校房产科。
五、注意事项
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单位内部个别房间长期闲置不用、未经允许擅自占用房间使用等现象,请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房间交由公管与建设处统一调配。联系人:潘峰、陈泽 联系电话:28866183、28866617。
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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