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杭州市医保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职工医保超支医疗费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自付医疗费超支报销
1.学校通过医保系统可查询在编职工2022年度医保自付医疗费信息。在编职工无需申报,符合超支报销标准的医疗费经审核后统一打款。
2.学校无法通过医保系统查询企编和编外职工2022年度医保自付医疗费信息。需要报销的企编和编外职工凭本人身份证至杭州医保经办机构打印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查询单》,通过钉钉报给李谨霞(28860152),符合超支报销标准的医疗费经审核后统一打款。
二、规定病种自费医疗费补助
1.2022年度在杭州医疗机构直接用于规定病种疾病的检查、化验、治疗的自费医疗费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部分,学校补助1/3。非医疗机构的非医疗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2.申请补助的职工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医疗费发票原件、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公章的外配处方和病历文书、银行卡号、开户支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交至仓前校区师生服务大厅李谨霞(28860152)。退休职工申请规定病种自费医疗费补助由离退休处确定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三、杭州市医保自付医疗费超支报销标准
1.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医保自付超1500元以上报销90%;住院医疗费医保自付超1000元以上报销100%。
2.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医保自付超1200元以上报销95%;住院医疗费医保自付超800元以上报销100%。
3.杭州市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医保自付全额报销。其他城市级别等同或高于杭州市的劳模参照执行。
4.202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参照退休职工标准执行。
四、杭州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办公时间
微信公众号搜:杭州医保-综合查询-医保小智-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公共事务管理与校园建设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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