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部分信息需要经人事处核准);
2.经办人录入住保办住房补贴申报系统,并上传申请人资料扫描件;
3.住保办工作人员初审后出公示表(不符合退回),单位公示无异;
4.经办人在公示表上签字盖学校公章再上传至住保办住房补贴申报系统;
5.住保办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审核(不符合退回),审批通过后出审批单,审批才告结束,一般需要15到20个工作日。
(2)办理须知
1.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①《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③承诺书
④申请人或配偶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1994年12月31日后从外地城镇居民户口迁入的或目前户口是外地城镇居民户口的,需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杭州市主城区以外享受过房改等实物分房及住房补贴的,需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或配偶为农村户口、农转非、农转居(出生时为农村户口),需提供当地国土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原件;如有拆迁安置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情况证明》。
⑥申请人有职务的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聘书复印件或聘用证明原件;离退休干部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⑦申请人或配偶现在或曾在铁路部门工作的,需提供铁路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
⑧申请人及配偶系部队转业的,需提供《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表》复印件或提供《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若为义务兵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申请人配偶系现役军人的,需提供《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原件。
⑨申请人或配偶有承租公房的需提供公房租赁证复印件(单位自管房的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扩面的,提供扩面协议及扩面发票或收据、资金结算单复印件。
⑩若申请人或配偶已死亡,则申请表申请人或配偶签字栏由代办人签字,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与申请人关系)。
⑪本人或配偶曾经或现在在省级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省直房改办开具的联系单(原已在省直单位申请过住房补贴的,现调动到市或区工作的,在市或区须重新办理住房补贴申请)。
2.资金到账情况:
①新职工(99年后工作):当月住房补贴进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短信通知),前期住房补贴需经办人去公积金中心窗口做好补缴工作。
②老职工(99年前工作):根据住保办审批单金额(一次性住房补贴)通知学校计财处,将上述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打入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指定专款帐户,再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打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短信通知)。
(3)咨询电话:2886015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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