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
1.规定病种医疗费自理、自费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每年审批一次(三月份),审核相关材料并核算金额;
2.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3.计财处复核、打卡。
(2)办理须知
规定病种门诊发票/规定病种住院发票/住院结算单/住院清单/规定病种诊疗方案/杭州地区指定药房发票/配药处方加盖医院章/医疗诊断说明书(或所对应的病历复印件含药名)/交通银行或工行卡复印件(并标明开户行)
(3)咨询电话:2886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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