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落实我校节能降耗工作,提升广大师生员工节能意识,推进学校绿色校园创建,本着“规范、有序、节约”原则,现对暑期空调使用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各类教室;
2.各类实验室、科研单位;
3.各类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剧场、艺术中心、体育场馆等。
二、报送程序
1.提出计划。各学院、部门根据需求提出空调使用计划,请于7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power@hznu.edu.cn)和纸质稿(盖章)报送至行政楼421室(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28868021)。未申请的,空调设备将按规定关停。
2.按计划开启空调。后勤服务中心严格按计划开启、关停相关空调设备。
3.特殊启用。须由申请单位提前联系,明确开启事由,并补交书面申请。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部门根据教学安排,认真做好教室及场馆集中使用和管理工作。
2.请师生自觉遵守《杭州师范大学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条例,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低于26度,离开时请关闭空调。
3.各学院、部门请务必如实上报,严格审核,杜绝个人以单位名义对外合作、借用等情况发生,严禁以学院名义借外单位使用的情况。
四、加强监管
1.教务处要安排相对集中的教室开展教学,公共场馆使用严格审批。
2.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做到人离关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巡查、监督。
3.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共教学与活动场所空调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如发现有严重浪费或人走未关闭空调电源等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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