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规程》(杭医保〔2020〕2号)的规定,2020年1月1日以后符合国家法规和生育政策的杭州市生育医疗保险参保女职工(校编、校聘非编合同制)可以申领生育津补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领需要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附件1);
2.本人住院发票原件、医保住院结算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
3.《产假期间学院/部门发放收入确认单》(附件2)。其中:女职工交行卡收入部分由学院/部门发放的,需发放学院/部门填妥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并签字加盖公章。
4.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2020年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补贴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以后生育的,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1月30日。
三、办理地点
行政办事大厅健康管理窗口,联系人:周萍28860152。
四、补贴情况
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审核生育津补贴金额。学校按规定对女职工生育假期收入进行核算。生育假期工资收入高于生育津补贴的,不予补助;生育假期收入低于生育津补贴的,予以补助。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1年6月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版权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 Copyright © 20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