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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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公管处     时间 : 2021-06-01

各学院、部门: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疫情,多地成为中风险地区,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学校正值考试季、毕业季、就业季,集聚活动增多、防控压力加大。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校园防控环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坚持“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和“应种尽种”要求,各学院、部门通知到每位师生在规定时间内预约,防止漏种。防控办公室主动与余杭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对接,确保疫苗供应,精心组织,钉钉预约,减少等候,有序、安全做好第二针的疫苗接种工作,加快建立校园安全屏障。

二、适当控制重大活动。学校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考试、就业、高考评卷、毕业典礼等重大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继续对相关会议、培训等活动进行报备和审批,控制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活动,暂不对外出借场馆。所有活动均应落实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三、做好师生健康服务。信息化中心利用大数据对师生健康码、疫苗接种等进行监测。各单位对出省人员路径进行监管,有疑似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强化师生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师生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常态化个人防护。强化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日常的消毒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四、持续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继续实行“亮码、测温、登记”等校门管控、访客审批、学校重点场所进行测温与保距离等防控措施。持续“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及多病共防。对于密切接触者、有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其他疑似症状者等,及时报告防控办公室,按规定实施“14+7”、“3+14”等相应防控措施。

防控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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