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调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理清学校房产,完善学校房产信息,提高学校公用房使用效率,现就房屋清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学院、部门使用的公用房。
二、核查内容
1.根据房屋管理系统,各单位核对现有公用房的功能、用途和使用人或管理人,如张三办公室、xx实验室等。
2.各单位对各公用房的使用时间、效率情况进行清查。
3.各单位对公用房管理反馈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核查时间
学院、部门根据填表要求,填写本单位用房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交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纸质、电子各一份),电子稿发至邮箱:317052770@qq.com。本次核查联系人:王文涛、徐仁泉,联系电话:28866183、28865083。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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