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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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教师公寓部分套房租赁申请报名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公管处     时间 : 2020-11-05

各学院、部门:

为解决教师住房,根据学校有关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拟开放仓前校区教师公寓部分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房源,预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及相关说明

1.房源情况:根据家具配置情况适时公布。

2.设备配置:房屋基本配置有卫生间台盆、热水器、坐便器、喷淋头、洗衣机水龙头、厨房橱柜、台面、碗架、水槽、3台挂式空调、1张1.35床(床头柜)、1张1.80床(床头柜)、1套书桌椅、燃气灶、油烟机、窗帘等。

3.租金标准:参照2018年教师公寓收费标准执行。

4.启用时间:根据家具配置及环保检测时间。具体以实际公布为准。

入住后1年内不允许换房,请教师慎重选择。

二、预申请对象及标准

1.申请建筑面积约120方住房,需要同时满足条件:

(1)无房户。在杭州市区(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钱塘新区、富阳区等)本人和家庭无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或在杭州市区(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钱塘新区、富阳区等)本人和家庭已购买商品房但仍未实际交付使用的或交付不满12个月的;

(2)已经结婚的;

(3)省级以上人才/学校卓越杰才、英才/正高职务教师。

2.申请建筑面积约90方住房,需要同时满足条件:

(1)无房户。在杭州市区(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钱塘新区、富阳区等)本人和家庭无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或在杭州市区(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钱塘新区、富阳区等)本人和家庭已购买商品房但仍未实际交付使用的或交付不满12个月的;

(2)已经结婚的;

(3)市级以上人才(A、B、C、D级)/学校卓越俊才/副高及以上职务教师。

3.目前居住祥符桥、丽泽苑、仓前教师公寓1号楼符合以上条件者。

三、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11月9—17日,申请者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公寓租住申请表》,提供杭州住房情况证明(本人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杭州”,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点击“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进行查询及信息打印或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打印)。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部门汇总后于19日下午4点前统一交仓前校区行政楼423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317052770@qq.com

2.材料审核:11月20—26日,对申请者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积分公示:经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公示,预计12月1—3日根据计分要求,对申请人积分进行公示。

4.教师看房、选房:根据上述步骤看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教师根据积分高低依次进行选房,每人选房不得超过2分钟,具体按选房细则实施。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1.选房排序计分规则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公寓租住申请表

附件3.申请租住教师公寓人员信息汇总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11月5日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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