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今年我校职工体检工作将于11月10日截止。请尚未完成今年体检的教职工抓紧时间安排好本人的体检事项,不要误期。
11月10日后学校将对接体检医院,按实际参检人数结算体检费用。结算完成后,学校不再安排零星体检工作、不再支付本年度体检费用。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体检工作的联络员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11月4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7805
版权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 Copyright © 20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