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1年预算编制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21年度行政办公设备采购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着优化资源、节俭高效、量入为出的原则,注重前瞻性、共享性。申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避免重复购置。
二、申报范围
学校行政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单位和学校附属单位)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7﹞39号文件)进行申报,不得超配、多配。原则上达到人均标准的不再配备。
2.正确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行政办公设备、文物陈列品档案设备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1),所申报项目的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参照《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
3.为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计划项目,不受理追加或增补项目。
四、注意事项
2021年相对于2020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如下调整:
1.2021年增加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液晶显示屏、信息安全软件、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电梯、不间断电源(UPS)、云计算服务、展览服务。
2.2021年减少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路由器、交接机、信息安全设备、存储设备、文印设备、专用车辆、普通电视、省内培训。
3.2021年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与服务类提高到50万元(含),工程类提高到80万元(含)。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请务必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公共事物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方式:
1.书面材料一份,使用统一的格式,用A4纸张打印。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2.电子文档发送至455821682@qq.com,并务必注明××部门2021年设备申报资料。
3.纸质稿报送地点:
仓前校区行政楼425,联系人:朱玮,电话:2886290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行政办公设备和文物陈列品档案设备采购项目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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