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进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暑期用能管理,本着规范使用,节约原则,有计划有秩序使用空调,杜绝浪费。现对暑期空调使用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各类教室;
2.各类实验室、科研单位;
3.各类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剧场、艺术中心、体育场馆等。
二、基本要求
1.各学院、部门根据教学安排,认真做好教室及场馆集中使用,集中管理。
2.请师生自觉遵守《杭州师范大学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条例,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低于26度,离开时请注意关闭空调。
3.各学院、部门在上报时请务必如实上报,严格审核,杜绝个人以单位名义对外合作、借用等情况发生,严禁以学院名义由外单位使用的情况。
三、使用程序
1.提出计划。各学院、部门根据需求提出空调使用计划,于7月7日前电子邮件方式(power@hznu.edu.cn)和纸质稿(盖章)报送至公管处能源管理科(行政楼421室)。没有申请的,学校不予开启空调使用。
2.按计划开启空调。后勤集团严格按照计划开启、关停相关的空调设备。
3.特殊启用。须由申请单位提前联系,明确开启事由,并补交书面申请。
四、加强监管
1.教务处要安排相对集中的教室开展教学,公共场馆使用严格审批。
2.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做到人离关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巡查、监督。
3.后勤集团要加强对公共教学与活动场所空调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如发现有严重浪费或人走未关闭空调电源等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28868021。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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