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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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暑期前后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公管处     时间 : 2020-06-24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完善精密智控机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暑期前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

1.强化重点地区人员管控。继续对重点地区和境外人员返校实施健康监测,对于北京等疫情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人员返校或14天内曾到过该地区的人员需开展“两项检测”,返校的师生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从北京疫情低风险地区返校,须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告码”,可直接返校,无法提供离京前7天核酸检测证明的,返杭需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从北京返校师生须第一时间报告校防控办公室。近期非必须不前往北京市,非必须不邀请北京市人员来校。

2.强化日常重点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每日健康打卡、体温检测等制度。严格管控重大活动。加强日常保洁、杂物清理、蚊虫消杀和垃圾分类等,消灭卫生死角。

3.强化重点环节防护。继续对餐厅、公寓等重点场所实施限人、测温、1米距等措施。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食材采购场所、品种、流通、检测、溯源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排查和监管,加强对进口食品的严格管控,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检测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等,确保食品安全。

4.强化师生健康素养。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等健康防护和意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

5.提升精密智控水平。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学生出入码管理、各类继续教育与培训人员的健康信息排摸与审核、参加招生考试的学生健康信息申请等。要强化学生溯源管理,进一步提高精密智控水平。

二、适时调整校园管控

1.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学生每周可通过报备方式进出校园一次,按“两点一线”明确规定的地点和返回时间(当日21:00前须返校)。学生离开杭州市需主动申报,各学院从严审批。从省外返校的学生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严禁学生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2.教师出差审批制度。到外省出差的教师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要掌握教师行程和出差地点,返校需进行核酸检测。返杭后需居家观察不少于7天。严禁教师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出差。

3.就餐安排调整。学校将根据就餐人数的实际情况取消预约用餐,尽可能满足师生餐厅就餐的需要,逐步取消人数较少的预约取餐点和临时供餐点。

4.暑期校门管理。仓前校区开放南大门、限时开放东一门,西门作为建设工程专用通道,其他校门暂时关闭。钱江学院开放南、北两校门。其他校区开放一个校门。    

三、暑期学生管理

1.留校学生管理。暑期期间,学校按准封闭管理要求做好校园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暑期留校学生规模,对于积极准备考研、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等学生,以及有明确固定线路、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等参加勤工俭学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可申请暑期留校。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审批。进出校园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对于不按规定进出校园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留校资格并处理。

2.2020级研究生提前报到。各有关单位因实验工作需要,可提出新生提前报到申请,按“一学院一方案”“一实验室一方案”原则制定防控方案,摸排新生健康状况、接触史、旅行史等信息,申请情况及名单报研究生院和学校防控办审核。学生到校后,根据学校管理要求严格管理。

四、继续教育与培训

1.继续教育和培训。对于学校计划内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师资培训等活动,重点做好学员来校前信息摸排,严把来校学员健康关。各承办单位要制定相关防控方案。学员来校后,按学校管理要求严格管理。

2.临时培训。对于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没有明确计划的临时培训,各学院需提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分类从严审批。严控每天出入校园的培训类活动。

五、留学生招生与管理

1.境内国际学生招生。视疫情情况,可开展在国内招收国际学生工作。国际教育学院要重点落实学生的健康信息排摸,必要时开展核酸检测。

2.校内留学生管理。在校留学生按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外出旅游、住宿等严格审批,不鼓励学生到省外旅游、外出租赁房屋居住。禁止留学生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游等活动。

六、暑期社会实践管理

1.短学期实践教学。教务处要严密组织短学期实习实践,创新实践方法方式,实行专人负责。在杭州市区开展实践类的活动需固定地点、时间和要求。从严控制到省外开展实践。

2.暑期社会实践。要创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内容、方法和途径,采取“返乡实践”“定点实践”“线上实践”等多种形式,既要做好学生健康防护,又要专人负责、落实目标任务、提高效果。

七、重大活动管理

1.组织招生考试。学校“三位一体”招生考试、高考阅卷等涉及高考招生的工作,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落实相关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工作。

2.学术活动管理。落实学术活动审批制度,制定相关防控方案,重点在控制人员数量,落实人员健康监测。不鼓励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专家和国外专家来校参加学术活动。

3.暂停场所外借。暑期暂不对出借用校内场所,特殊情况可向公管处提出申请。公管处会同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单位加强公共场所监管,严禁以学校某单位名义借用、实际由校外单位使用的违规行为。

八、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加强线上就业指导和推荐,继续开展线上“生涯云咨询”“就业微指导”,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一对一咨询、指导和推荐。强化就业服务,实施“就业相关证明”快递、暑期值守等服务,让学生少跑腿。

九、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把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按规定报送疫情防控信息。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防控措施实施等情况。要提前制订暑期工作安排,抓好疫情防控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学校将及时根据上级精神调整防控措施。各校区参照此通知精神执行,并切实落实相关举措。

                               防控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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