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减办〔2020〕5号和杭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杭减灾委办〔2020〕2号)要求,为向校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和教育实际,现将开展2020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三、活动内容:
1.创新活动方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络、视频、宣传栏、展板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灾减灾常识,特别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强化个人防护、卫生的基本常识。也可通过网络收看地震、消防、台风、山体滑坡、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和防台抗台、消防等方面视频,让师生提高安全素养,掌握在危险时刻正确应对和自救互救的必要知识。
2.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灾害应急处置。各学院、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协调机制,形成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要切实抓好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部门对狂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根据学校要求坚决、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当前,尤其要掌握师生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排查灾害风险,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各学院、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后勤要全面对地下空间、配电房、玉皇山校区山坡、河道等场所进行排查,对水泵、排灌、排污管道、特种设备、消防设施、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毛竹、草包、黄沙袋等救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各实验室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新建及施工实验室的安全规范,通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实验室防灾减灾能力。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学院、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重视灾害风险,增强忧患意识,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风险排查,将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精心挑选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视频材料,向广大师生推荐。学生社团也可在室外、小范围内开展培训、演练等,增加学生体验式教育。
3.取得实效。各学院、部门要开创宣传、教育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和科普宣传,切实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效果。有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及时报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费亚军,联系电话:28868021。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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