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19〕18号),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专家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本次健康体检与2019年我校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休养体检不可重复享受。
二、体检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5月29日。报名表(附件1)请发送至864630443@qq.com。
(二)体检时间与机构:体检统一安排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市一)进行, 体检时间7月8日-7月10日。
(三)体检报告:请于体检后10个工作日,本人到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或由学校卫生所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参加体检人员。
三、联系人
公共事务管理处(卫生所),联系人:周萍;联系电话: 28868863。
附件:1.市属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19年健康体检报名汇总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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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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