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部门:
为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非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非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一律停放车库,没有车库或固定停车地点的要指定停车区域,车辆钥匙一律交单位办公室并指定人员统一管理。
二、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一律备案。各单位要将公务用车停放区域、公车数量及车牌号等情况于9月30日报公管处。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动用封存车辆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公管处备案。严禁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和使用纪律规定。纪委办将对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沈正云,联系电话:28867805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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