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位师生:
近期,学校重点对各校区进行了校园环境检查,检查中发现地下车库、楼道、过道、门厅等仍留置有一定数量无人领用的物资(自行车、桌椅、柜等)。经研究,决定开展清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清理到位
1.各学院部门清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楼道、门厅等堆放物,涉及已到报废年限的家具设备及时向公管处提出报废申请,若不清理、不报废,则停止该单位年度家具设备的审批,也不给予临时领用。
2.建设处负责对相关施工建筑垃圾的清理。
3.保卫处负责对无主自行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的清理。
4.后勤集团负责对公寓、食堂、教学楼等地下空间杂物的清理。
二、限期整改与清理
1.请各单位将物品放入房间内或清理。
2.对于本单位或本人的物资自行认领清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集中清理,由此造成的有账无物的后果由物资领用(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设备损失赔偿办法》处理、问责。
3.请于10月8日前完成清理。
望师生相互转告,通知到位。
校爱卫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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