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钱江学院规范化设置的要求,下沙校区今年下半年将移交给钱江学院主体使用,相关用房需及时腾空。为确保校区顺利搬迁,并做好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校区搬迁及移交过程中,各单位对所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类等固定资产及房屋负有全部责任。在7月5日前再次清查本单位的设备家具及用房情况,将清单提交给公管处设备科。并指定专人负责。在7月5日进行现场实地核对,明确设备家具移交、就地报废、搬迁等事宜。同步与搬迁办做好对接,明确搬迁时间,配合做好设备家具搬迁、用房腾空及调整工作。对尚未处理的拟报废资产,7月5日也将进行收缴。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资产处置单,凡是报废设备,统一收缴入报废品仓库;凡是报废家具,放在原地(贴好标签)。
2.各单位务必遵循“不损坏、不拉乱、不荒废、不流失”的原则,在7月11日调整搬迁之前,做好资产清点工作,粘贴好相关标签(搬迁、移交、报废等),搬迁确址后及时变更资产条码并粘贴到位,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资产依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库中登记的使用人,谁名下谁负责,不可随意丢弃和处置。
4.资产实行“人动资产不动”原则,涉及人员变动的需按规定做好调拨移交手续。
5.搬迁交接时,资产管理员要全程跟踪,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核对移交人名下的全部资产,确认标签粘贴到位,核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信息,确保“账、卡、物”一致。
6.及时腾退用房。家具设备等移交、搬迁后,各单位需及时将房间钥匙上交。7月11日后勤物业将在下沙行政楼设立服务点,收缴各单位房间钥匙及《下沙校区房屋钥匙移交清单》(附件2)。如不按期腾退且公示无主的房间,搬迁办将协同保卫处、后勤物业统一处置。
望各单位部门充分沟通联系,以按时有序、顺利完成此次调整搬迁实施工作。因未按时搬迁调整造成的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搬迁办钱波,28861206;设备科周小丰,28866620;
后勤物业顾雪春,13588804003
搬迁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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